如今,小区逐渐增多,物业费的收缴问题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物业管理也分为多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小区房免不了要交物业费,以便改善小区公共设施、保证小区清洁卫生等。那么,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有哪些?下面小编就和你分享下关于吉林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相关政策,吉林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新规定,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发布的为准。
各省物业费 | 内蒙物业费 | 西藏物业费 | 甘肃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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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物业费 | 浙江物业费 | 江苏物业费 | 山东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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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是指新建住宅物业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其服务收费是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该政策明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管理形式。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参照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执行,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为:
一级服务,无电梯1.20~1.70元/平方米?月,有电梯1.50~2.00元/平方米?月;
二级服务,无电梯0.90~1.20元/平方米?月,有电梯1.20~1.50元/平方米?月;
三级服务,无电梯0.70~0.90元/平方米?月,有电梯1.00~1.20元/平方米?月。
据吉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月1日起,新开盘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在此之前已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吉林市物价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政策规定明码标价,并于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内容与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业主要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纳前期物业服务费。
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管,对违反物业服务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查处;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服务标准的监督管理,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