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度思想汇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正式颁布后,人们很想了解制定《条例》决定的由来。这里将有关情况作简要的介绍。
1、党在全国执政后就提出要有一套章程进行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在全国执政后,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了应对考验,十分注意党内的监督问题。为了“不学李自成”,为了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坚持用“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来要求全党。积极开展党内整风,及时进行“三反”斗争,果断处置刘青山和张子善,并以此教育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干部。党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党集中研究如何进行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会。这次大会正式提出“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这可以说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党建设进行思考所得出的重要结论。这期间,也是毛泽东集中考虑用法规来监督党及党的领导干部的时期。如1957年4月8日,邓小平说:“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八大强调了这个问题。毛主席最近特别强调要有一套章程,就是为了监督。”这说明制定一套章程进行党内监督,已经提上日程。
2、提出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文化大革命”是党犯的一个严重错误。为了吸取沉痛教训,避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党对“文革”进行了科学总结。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指出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问题对于党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这可以说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兴衰成败、特别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尤其是“文革”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
随着改革开放取得初步成效,党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特别是执政党建设的路子。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个决议提出“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得到有效的监督。”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根据发展着的形势,正式提出建立监督制度来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在这期间也开始在实践中对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进行探索,制定了若干包含监督内容的法规,如1979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7年颁布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1988年批转中央组织部的《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1990年颁布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并以此加强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起到了一定作用。
3、正式提出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以1989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为标志,的伟大事业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伟大事业传到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这时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内国际局势,党本身也经受着来自多方面的严峻考验。1990年3月12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这个决定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会同中央组织部拟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中央文献上第一次提出要拟订党内监督条例。随后,在1994年9月28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强调“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党内监督条例。”2001年9月26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决定进一步提出要“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六大对党的建设作了总体部署,在中央纪委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如果从1990年3月决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到2003年12月31日正式颁布,13年前后经历了三次起草工作。
这说明制定党内法规、用制度进行党内监督,或者说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包含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作者为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