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协同发展。把京津冀协同发展贯穿到各个领域各项工作,立足功能定位,统筹谋划布局,落实重点任务,在主动服务京津、接轨京津中实现河北又好又快发展。
——必须加快转型升级。坚持科学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更可持续的发展新路。
——必须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突破重点领域改革,以改革红利对冲经济下行压力,面向京津、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全方位扩大开放。
——必须强化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必须切实改善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