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居住证制度提高持有人公共服务水平
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会议指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学院伍先江教授表示,居住证制度是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项过渡政策,“居住证制度是在我们目前户籍制度改革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做出的一个过渡性安排。”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则认为,居住证制度的意义重大,尤其是在享受教育权利等方面,对于个人和国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
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还可以报名参加广东省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