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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车改补贴标准方案 2019年年山西车改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23-09-14 10:46:39

山西车改补贴标准方案年山西车改最新消息

  近日,记者从山西某省直机关得到一份《山西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显示,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

  较他省更优待底层公务员

  记者将山西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与目前已发布的其他省份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作了对比。

  最早实行本轮车改的陕西省,将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为7档,其中正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今年5月出台的“广东版”方案将车补划分为8个档次,其中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

  今年7月24日下发的《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每人每月分别为1690元、1040元、650元和450元。

  同属中部的安徽省公车改革补贴则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贵州省作为边远地区,此次车补上限为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同样是公务员队伍里底层的科员,在广东拿的“车补”最少,仅有每月300元;其次是湖北每月450元、贵州每月500元、陕西每月550元,安徽每月550元,最多的是山西,每月650元,是最少的广东省的二倍还多。

  记者采访了几位山西某省直机关的在职公务员,他们表示,这仅仅是印发了方案,现在还拿不到“车补”,只有等接下来的车辆封存、人员经费测算、财政拨款等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拿到“车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刚一公布,许多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都用了这样的标题??《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从传播的角度来说,新闻标题的制作过程,就是寻找亮点、寻找新闻点、提炼有效信息的过程,虽然整部《条例》的新要求、新规定不少,可是,当媒体不约而同地把焦点都对准“公务用车”时,便可以看出,百姓对公车改革的期待之大、盼望之深,更可见中央此次对公车改革的魄力之大、决心之重。

  其实,公车改革并非自今日始。近年来,公车改革的试验在全国各地从来没有中断,平心而论,一些改革试点在设计之初是颇具创新意义的,其理念、其初衷、其方式,都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广州的给公车装上GPS监控,沈阳的公车刷卡计费等等,可是,就实际效果和民众反应来看,却不如人意,一批试点的改革后纷纷夭折回潮。甚至有一些地方借公车改革之名,大肆发放公车补贴,严重违背了改革的初衷,比如,刚刚曝光的陕西国企西安经发集团今年调整车补制度,正职最高每个月可以享受5300元的补贴,而2013年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仅车补一项就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近5倍。

  如果我们总结一下这些失败的经验,就不难发现,它们几乎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改革不彻底,留有后门,以至于后门成了正门;缺乏有效的检查和监督,使改革变成走形式;在一些制度的设计上不完善,考虑不周全等等。

  由于存在这些弊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公车改革已经形成“公车数量越多-违规行为越普遍-治理难度越大-公车数量越多”的恶性循环。

  要斩断这个循环,首先的一条,就是要釜底抽薪??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回过头我们再来看,当时媒体把关注点放在这里,就不难理解此项规定对公车改革的意义有多么重要。

  细读《条例》的原文,“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是一个明确而清晰的判断,没有留下“逐步取消”“原则上都要取消”之类的回旋余地。这意味着取消了公车违规购置、配备、使用等公车腐败行为的载体,也消灭了在改革中存在后门的可能性,更大大降低了监管公车的成本和惩治公车腐败的难度。

  即使从经济的角度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能够节省下来的开支也是相当可观的。因为,公车维护的成本往往比社会车辆的成本要高得多,而且,由于是公款支付,浪费现象严重,如果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维修报账很可能会虚报、高报。

  同时,《条例》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也进行了封堵,比如,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可能和企业利益密切相关,这些部门便可能从企事业单位“借车”,把企业的车变为他们事实上的公车。对此,《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比如,针对此前一些地方发生的大肆发放车补的事件,《条例》规定,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当然,《条例》的落实还需要更多细则的支撑和规范。

  比如,公务交通补贴具体应该如何发放?是按照工作需求还是按照行政级别?要知道,许多较频繁使用公车的公务员行政级别并不高;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应该如何招标、拍卖?如何保证参与竞拍的人形成真正的竞争?就在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170辆公车被拍卖,润州区纪委,不少竞拍者是原车辆使用者;如何保障民众的有效监督……

  作为行政领域内诸多改革项目的重头戏,公车改革也是建设节约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标志动作。可以说,《条例》的诸项规定正是要打一场公车改革的突围战,彻底歼灭车轮上的腐败。随着《条例》的逐步推进和落地,我们期待,公车改革将会彰显公平正义的原则,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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