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湖北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3 09:14:27

  一、办理户档托管对象

  应届普通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都应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除带编(有正式编制)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外。

  二、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托管的办理程序

  (一)户口托管手续:

  毕业生如需落户武汉,则持以下材料办理手续:1、与武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3、《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4、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5、一寸彩照3张。上述材料乙方应在毕业离校时交至甲方,但不迟于7月30日。落户后户口性质属武汉市常住户口。

  (二)档案托管手续:

  1、毕业生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2、毕业时将档案交予本中心。

  (三)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学生党员将《党员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并交本中心。

  友情提示:学生集中离校前夕,本中心将到部分高校现场办理上述手续,请留意各高校通知,就近办理。

  三、托管后享受的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吸收新党员;

  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科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可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4、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四、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120元/年,集体户口落籍挂靠35元/年;物价部门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落户武汉的好处

  1、可在武汉市内购买住房,不受“限购令”的户籍限制;

  2、可在武汉市参加社保;

  3、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可单独前往港、澳、台旅行,而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则至少需10人组团方可成行。

  六、档案转接及户档查询的方式

  1、毕业生将本人档案递交本中心或者由本中心直接与学校相关部门接洽,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查询:请登录方阵网(www.4sjob.com)“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户口落户、档案到达落实情况。也可电话查询:027-87326860、87326786。

  七、档案迁出所需材料

  1、调档函:(1)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指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2)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针对两年内毕业生改派调档) ;(3)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4)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

  2、身份证原件。

  八、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1、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身份证原件。

  九、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金融港二期B7栋5楼,可乘757、758、785、787、718路公交车在光谷金融港站下车。

  十、法律责任

  托管期间,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本中心有权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原籍,不再承担《人事代理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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