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最高30万元贷款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除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外,其余符合条件人员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预期年化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预期年化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予以贴息,贴息资金由各地自行承担。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1年内未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不得继续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开户行;2年内创业担保放贷量低于担保基金3倍的银行,调整担保基金存放额度。支持各地在现有财政专户上分设担保账户。
2、最高可获3万元补贴
各地各部门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预算总额的30%以上应预留面向本省中小企业。
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力争2015年至2018年,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人标准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