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主招生

2019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与注意事项(二)

发布时间:2023-09-19 08:06:26

三、考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7日18:00。

(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三) 报考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只能在可报考的专业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至少填写五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时以此专业志愿及顺序为准),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五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四) 体检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身体状况和体检结论综合考虑,如录取时出现体检结论和所填报专业属于高校可不予录取的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填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刊物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所有正文页、含ISSN刊号页和文稿word版,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和文稿word版);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 考生本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考生须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由所在中学加盖学校公章;

2.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 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4. 因考生未按时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上传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与合格认定

(一) 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2.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5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二) 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30-18: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须带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展示给考官,现场报到无需出示,以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为主,校级奖励等一般性材料无需提供)。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 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类别专业类别录取优惠政策备注
A类文经法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文经法Ⅱ类
理工Ⅰ类
理工Ⅱ类
B类文经法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
文经法Ⅱ类
理工Ⅰ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理工Ⅱ类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录取。

1. 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相应优惠类别的成绩要求。

2. 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公示专业一致的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也须一致),且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该专业的相关要求。

3. 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分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或考试替考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其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指导实施,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考试资格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的监督下抽签随机确定,专家组每个面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

(四)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附件: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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