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党风廉政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3-09-17 12:36:05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我们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不断促全市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共同执行好廉政防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及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和作风纪律“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荣、八耻”,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攀比,不贪图享受、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水利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篇二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校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北票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落实《廉政准则》、《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优良作风,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八、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

  (1)杜绝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3)不在工作时间睡觉、打麻将、玩扑克、上网打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规范从教行为,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6)在教师评先选优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在教师考核晋级中不打人情分。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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