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党员服务的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3-09-22 02:32:47

  篇一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外地流入本辖区的流动党员,有入党意愿的干部群众。

  二、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

  (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四)接待信访服务

  对党员反映的有关待遇、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组织及负责人、党员有关问题的反映,服务中心认真登记后,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并督促、协调解决,负责反馈给本人。

(五)党员群众创业服务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党员群众提供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扶植等服务;调查摸底建立有创业意愿的党员群众档案库和用工信息库、信息公示栏。

(六)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配合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慰问流动党员,或用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外出的流动党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等。

(七)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提供服务

  搭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学习交流平台;做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八) 党员志愿者服务

  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根据社区情况及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九)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2、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十)求助热线服务

  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篇二

1.把信念装在心上

  加强自身教育,严格组织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勤奋工作,无私奉献,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用我们的行动捍卫医务工作者的尊严。承诺为:亮出党员身份,不让党的形象在我这里损害;端正医德医风,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产生。

  2.把微笑挂在脸庞

  提高自身素质,建立诚信的医患关系,加强沟通,在工作中进行换位思考,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一视同仁,做到不推诿和刁难病人,以我们的温暖关怀增添患者的生活信心和生命希望。承诺为:视病人为亲人,不让患者在我这里受到冷遇。

3.把奉献撒向社会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以自己的工作为荣,不以施恩者自居,时刻牢记白衣天使的职责,救死扶伤,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承诺为:树立家园意识,不让单位声誉在这里降低。

  4.把创新用在手中

  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更新思维模式,刻苦钻研医疗业务,学习掌握最新的医疗技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以精湛的医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为患者进行治疗和护理。承诺为:提高诊疗技术,不让医疗差错在我这里发生;自觉爱岗敬业,不让失职行为在我身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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