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就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业主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承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所有因本项目获知的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均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专有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本公司对于保密信息的使用不视为对该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的占有、许可、转让。
2、除为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目的外,未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向他人披露、泄露以及公开保密信息,且本公司不以任何形式运用前述信息。
3、上述保密承诺本公司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公司愿意履行保密信息义务,也愿意承担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4、本保密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5、本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方留存一份,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留存一份,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留存一份。
承 诺 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