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搞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我校党员公开承诺如下:
1、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2、政治学习常抓不懈。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社会道德,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
3、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和xx等违法违规活动。
4、严格廉洁自律。不接受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土特产品及其他礼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自觉开展形势与任务、权利与义务、道德法纪等多种内容的廉政学习。
5、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插手干预,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
6、加强行风建设,落实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各项治理措施。对本校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案件,要按照办案责任制主动查清,并及时报上级纪委、监察室。要积极配合和完成对各类违纪问题的查处。
7、凡疏于教育、管理而导致本校出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承担领导、管理责任。
8、要虚心接受、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定期召开教代会,对教代会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限期整改。
9、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规范用权,依法执教。
10、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私利。
11、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收受回扣,不私设小金库。
以上承诺内容,请校党组织、工会和全体教师予以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