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两抓三严工作方案一
市工商局根据市委办《“一学两抓三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商实际,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三门峡市工商局“一学两抓三严”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三项考核问责机制,扎实推进活动顺利开展,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紧扣活动要求,加强日常监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深入审批大厅、工商所开展明察暗访,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暗访、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二是完善考责机制。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变化,制定下发《三门峡市工商局度“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把“一学两抓三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加大“自选动作”分值,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使各单位在完成市纪委“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举措,以考责促进工作的落实与创新。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开展年中、年底“两个责任”考评工作,把问责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上半年考核排位靠后的,通报批评,并由市局纪检组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年终综合考核排位靠后的,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主要负责人本年度不能晋级提拔使用,使考核成为管好干部、用好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抓手。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创新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依托工商“12315”投诉平台,推进建立“纪检监察举报处置中心”,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三门峡市工商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不守规矩、执行不力、责任缺失、纪律松弛等问题追责。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人责任,又要追究纪检监察员监督责任。
一学两抓三严工作方案二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委决定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主题,在全市开展“一学两抓三严”工作,作为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党性锤炼的载体,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抓手。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以严明党的纪律、严抓制度执行、严格正风肃纪为重点,突出纪律教育,突出查纠问责,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新风正气进一步形成、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全面实施“54321”转型发展战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内容和对象
内容:一学,就是学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两抓,就是抓“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抓“四风”问题整治深化。三严,就是严明纪律,实践“四种形态”;严格问责,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严肃查纠,坚决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广大党员要以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牢记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1、拓宽平台学。各地各单位结合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省“主体责任深化年”和市县乡党委、纪委换届,制定学习计划,拓宽学习平台,灵活采用讲党课、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班、专题辅导培训、网上知识抢答、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庭审教育、警示教育现场会以及在线访谈、宣讲家规家风和乡规民约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以“赛”促学。“7●1”前,举办全市党规党纪知识电视竞赛,市直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班子成员和2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县(市、区)参赛人员必须有1名党政班子成员和3名科级干部(至少有1名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
3、以“考”促学。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党规党纪知识考试,一把手带头、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党规党纪知识考试在12月底前进行。
4、注重结果运用。加强督导考核,对党规党纪知识考试成绩进行通报、记入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并作为对干部提拔、交流、任用的一项依据。
(二)抓“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和“四风”问题整治深化。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坚持不懈解决好“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抓“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落实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初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点落实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的情况。
2、抓好述责述廉活动。市级层面选取10—15个市直单位分2批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除市纪委委员质询外,增加市级领导现场提问点评环节。县级层面确定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进行,由市纪委派员现场观摩指导。
3、健全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了解谈话对象所在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廉政谈话1年不少于4次,要有记录、有台账。凡落实“两个责任”措施不到位的,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当事人进行约谈,确保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4、突出问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单位、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抓“四风”问题整治深化方面:
1、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纠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动员广大群众真参与、真监督,让“四风”无处藏身。
2、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的明察暗访力度。对纠正“四风”不力的,约谈相关负责人或进行通报。
3、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坚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落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双月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选择个案作深入剖析,适时编发典型案例集。
(三)严明纪律,实践“四种形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求。各级党委要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严格用党规党纪来维护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改进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1、强化谈话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警示教育等手段,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2、强化纪律审查。坚持用纪律审查落实“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三类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绝不姑息,彰显纪律的威慑力。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帮助发案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3、强化问责追究。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落实“四种形态”问责办法,定期检查,强化监督,对执纪监督不到位导致案件频发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责任追究倒逼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严格问责,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
1、加强教育引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在岗讲尽职,力求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工作效率明显加快,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布电话、邮箱,进行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或受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分类,并做好转办、直办和督办。
3、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政府各级部门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各级纪委要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部门行业办事窗口等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严肃查纠,坚决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三方面重点内容,问题线索排查要“深”,查办案件要“严”,制度建设要“细”,坚决防止基层腐败问题滋生蔓延。重点整治: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1、严格监督管理。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读,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明白纸”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2、精准排查线索。各地各部门要选取几个群众反映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问题深挖细查,为开展纪律审查提供有力支撑。
3、坚持严查重处。县级纪委要对一些问题线索明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挂牌督办,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每件案件都能查清查透。对于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或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由市纪委直接查办、约谈或实地督办,年底对查处曝光典型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设立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对“一学两抓三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查摆整改。各级领导班子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风”整顿、治理懒政怠政、查纠基层腐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对照中央、省、市纪委的有关要求,针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准则条例、“一岗双责”、治理懒政怠政、查纠基层腐败情况进行自查;党员干部要对照准则条例、本系统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自查。自查报告经相关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本级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各级各单位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措施要细、任务要明、方法要实、时限要清。
(三)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自行检查。各级纪委、市县两级巡察机构通过随机核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一学两抓三严”工作中取得突出实效和首创经验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或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学两抓三严”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纪委牵头,具体负责“一学两抓三严”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宜。各地各单位要有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考核问责。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注重查处案件的综合效果,开展反面典型警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有效引导舆情,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为切实管用的制度,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完善实践“四种形态”、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查纠基层腐败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