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七一”党的生日为契机,突出爱党爱国爱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伟大祖国、歌颂的优秀歌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培养心向党、跟党走的情感信念,放飞心中梦想,树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远大志向,雾渡河镇中心小学将在7月至7月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
二、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七一”党的生日为契机,突出爱党爱国爱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伟大祖国、歌颂的优秀歌曲,引导未成年人熟读并记住“三个倡导”24个字(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成长进步与祖国未来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做有道德的人,培养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美好情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三、活动时间
7月至7月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主要包括四类:一是中国音乐家协会编辑、学习出版社的《爱国歌曲大家唱》中收录的100首歌曲;二是“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推出的36首入围歌曲和获奖歌曲;三是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征集评选的优秀童谣;四是本地区精选推荐具有本地特点、内容健康向上、体现活动主题的歌曲和童谣。
2、以班级为单位,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宣传,利用音乐课组织各班练习所选曲目,7月11日组织全校比赛。
五、组织形式及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比赛
2、自选曲目一首歌咏曲目中
3、演唱要求: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音准节奏准确,声音洪亮;演唱歌曲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4、参加对象:全校18个班级,各班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比赛顺序。
5、评比办法:按照年级评比,每个年级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6、比赛时间:7月11日上午
7、工作人员安排附后
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方案(二)
根据蜀山区教体局《关于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未成年人‚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契机,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伟大祖国、歌颂的优秀歌曲,充分表达广大未成年人祝福党的生日、赞美幸福生活的美好心声,积极培养未成年人心向党、跟党走的高尚情感和远大志向,推进学习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歌咏活动内容
歌咏活动曲目以近几年群众推荐评选的《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和‚唱响中国‛相关曲目为主。
三、歌咏活动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4月,城乡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启动、练唱、比赛等步骤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制定具体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蜀山区教育局。
2、‚童心向党‛歌咏活动预选赛。我校以各班级为单位组织5名同学参加预赛,预赛前3名的单位获得决赛资格。
3、举办‘童心向党’庆‘六一’歌咏比赛‛。5月20日,由校团委主办我校‘童心向党’庆‘六一’歌咏比赛‛,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5名。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要把‚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和深化未成年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精心设计、组织歌咏活动,深入开展爱党、爱国宣传教育。
2、加强宣传,讲求实效。学校要运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宣传,使爱国歌曲教唱、练唱活动经常开展,形成常态。通过‚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使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童心向党歌咏比赛活方案(三)
一、活动目的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营造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让每个孩子在活动中展现风采、在参与中体验成功,幸福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主题:“童心向党欢庆建党95周年”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7月1日、学校操场
四、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五、实施步骤
1、4月初,成立合唱活动组委会,制定方案。
2、4月下旬,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3、5月初,各班进入实质性的训练。
4、7月1日学校合唱比赛。
六、活动要求
(一)赛场要求
1、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领队整队入场(提前半小时),按指定位置就坐。
2、各参赛队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标语、标志等,营造比赛现场的良好氛围(只能在台下使用)。
3、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二)比赛要求
1、歌曲表现形式积极向上,适合小学生风格。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队员、指挥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5、一至三年级参赛各队的指挥不作要求,四至六年级参赛各队要有指挥,指挥必须为本班学生,校外人员不得参与比赛。
6、伴奏可采用钢琴、电子琴、音乐伴奏带等形式。
七、奖项设置
各年级评出最佳合唱奖1名,其余均为组织奖。
八、比赛歌曲要求:
1、节目内容:以歌唱祖国、歌唱家乡、歌唱幸福生活为主题的歌曲组织学生开展学唱传唱活动,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的崇高理想和信念。
2、节目形式:共演唱两首歌曲。必唱歌曲一首(一至二年级除外)、自选歌曲一首。
3、节目时间限定:每个节目时间最多不超过5分钟,总共时间10分钟以内。三至六年级的必选歌曲为《少年先锋队队歌》。一至二年级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曲目。
八、活动人员分工
副校长室负责活动的设计与策划。
严莉莉和贺圣兰负责节目主持。
后勤处负责奖品奖状的准备,幕布喷绘等相关物资保障。
办公室负责拍照和进行活动信息的发送。
李顺德负责全程摄像。
潘鸿洲和吴家林负责音响和音乐伴奏。
马泽勇和郭国富负责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