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制定市体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用思想道德感染塑造下一代,为鞍山体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努力打造四个平台,搞好三个结合,构建两个体系,坚持一个突出。四个平台:运动员运动项目德育平台,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平台,学生德育课程教学平台,社会综合环境育人平台。三个结合:教育与业余训练相结合,行为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体育健身活动与社会教育相结合。二个体系:青少年业余训练和群体活动工作和评价体系,市体育局、教育局互相配合的青少年体育组织领导体系。一突出:突出实效。
三、重点工作
1、加强业余体校道德工作。大力加强市属各体校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
2、开展以未年人为主要对象的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3、3、加强体育市场管理,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的社会体育环境。
4、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体育局成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文体局及基层文体活动站都要在各自工作中突出体现未成年人教育培养工作,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积极的努力。
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建立鞍山市体育局网站,建立局长信箱,及时听取和反馈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体育局热线电话(04125534905),建立畅通的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沟通渠道。在新浪微博、千华网微博和腾讯微博,即时发布有关未成年人体育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信息,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体育工作及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交流。
3、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以“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保证在校学生能掌握2种以上的体育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抓紧抓实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新建奥体中心,在全市各社区安装全民健身路径和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市体育设施的全覆盖,为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供休闲健身的场所。
五、有关要求
1、自觉把体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范畴。一方面,积极发挥全市全民健身工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根据季节向未成年人推出不同的体育活动,包括面向特困家庭学生开展免费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健身条件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深入挖掘全市业余体校训练基地功能,充分发挥我市的师资和项目优势,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青少年业余比赛比赛。组织好青少年业余体校比赛,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体育意识,使他们养成自觉健身、科学健身习惯。积极举办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比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文体生活,使未成年人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3、充分发挥体育学校、体育社团的功能。全市各体育学校,是培育我市青少年体育人才的重要阵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从点滴抓起,切实加强少体校未成年运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一是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运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板报、组织阅读面向未成年人的报纸、刊物,观看影视教育片,为未成年运动队伍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二是树典型,激发未成年运动队伍为国争光的热情。通过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为国争光的典型事例,激发他们为祖国的荣誉而刻苦训练、努力拼搏的爱国热情,促进未成年运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全面进步。另外,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各体育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支持、指导他们举办舞蹈、乒乓球、跆拳道等体育活动培训班,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
【2016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文明委《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和践行,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和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以树立远大志向为目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利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以“我的中国梦”征文、讲座、手抄报、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党的历史知识教育系列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爱国爱党爱家乡的情感,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自觉弘扬和践行。二是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在清明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七一”期间“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活动等,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的良好道德规范,展示未成年人良好精神风貌。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度假区)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的意见》,把培育和践行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方面。一是深化中小学校“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四季行活动,突出“友善”、“诚信”、“法治”三大主题,开展好春种、夏耕、秋收、冬藏四大行动,推动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引导未成年人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并转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三爱”活动纳入课堂教学中,贯穿于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升国旗仪式、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增强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是落实《惠东县主题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惠东文明〔2015〕10号)文件要求,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入言入行,使全县师生在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全面确立,成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四是广泛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利用一切宣传教育资源、传播手段和渠道,深入浅出的阐释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熟读熟记、认同认知24字。坚持以教育引导实践,广泛开展各类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把24字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学习生活之中,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形成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道德理念。五是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将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妇联、县关工委、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度假区)
3、积极组织参加“惠州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文化艺术节暨惠州市青少年才艺展示大赛”。按照市相关要求,组织参加文艺汇演和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我县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在文化艺术、体育及科技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全县青少年艺术人才的风貌。让全社会都进一步了解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是尊重少年儿童、关爱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的课外场所,是少年儿童的好去处、素质教育的好载体、同学交流的好平台、师生沟通的好场所、家长放心的好地方。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关工委、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道、度假区)
(二)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底实现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普及法律知识。重点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每学年开展集中法治教育2次以上。继续开展无毒学校创建活动,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确保学生每学期接受1次以上毒品预防教育。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各镇(街道、度假区)
(三)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1、加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管用工作。一是按照《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壮大辅导员队伍,提升辅导员的综合水平,精心设计各功能室活动,确保满足学生的日常活动需要,严格管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不挤占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二是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开展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示范点创建工作。三是加强学校少年宫培训工作,规范运作模式,打造特色品牌。四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学校少年宫的日常运转管理、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积极开拓创新活动项目。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2、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整合现有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一是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必须做到“五有”,即: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有一定的场所和设施;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有一系列工作运行保障制度;有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二是确保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运转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辅导站设置要有接待室、心理咨询室、心理阅读室、心理活动室等,环境应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有工作守则,以及有关心理健康的知识等;三是健全心理健康辅导队伍。建立起一支专门人员与招募志愿者相结合的专业化、规范化工作队伍。四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以心理剧、心理漫画、主题班会、学生心理协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五是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督查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和学习交流工作,促进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四)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实行校园重点安全管理,深化“扫黄打非”行动,加强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场所,及时清查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二是查处校园周边“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等,不断提高家长、学生对学校周边环境满意度。三是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工作。着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打击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开展广播电视、书报刊、手机媒体和文化市场抵制低俗工作,打击色情低俗演出,将未成年人接触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机会降到最低程度,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四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不断拓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充分发挥高潭中洞革命老区、省级爱国主义基地和南湖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同时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制度和措施,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年度的参观学习和计划和安排,不断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综治办、县城监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度假区)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德育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发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融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德育教师培训,各中小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实现全县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具体按照相关评选标准进行测评)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五)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边缘儿童、残缺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坚持帮教结合,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引导他们坚定坚强坚韧、自信自立自强,让他们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一是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拓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阵地,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信息档案,开展结对帮扶、监护人培训、随访、亲情交流等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二是加强流浪、孤残、边缘和残缺儿童教育管理。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程,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交接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残疾儿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实施边缘、残缺家庭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程,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招募爱心人士结对帮扶,使边缘、残缺家庭儿童让他们勇敢的面对生活,更好地认识自己,健康成长,更快的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一份子;三是帮扶困难家庭儿童。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结对帮扶家庭生活困难儿童,广泛开展关爱行动,为困难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继续开展好关爱进高墙、帮教促成长活动。从关爱角度出发把帮与教相结合,寓教于帮。通过跟踪帮教形式,促进悔过自新,重塑人生的决心,增强其社会归属感。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文明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关工委,各镇(街道、度假区)
(六)进一步完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1、努力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深化德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务实有效的教师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广泛开展亮家风,传家训活动,经常性的举办各类家庭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0%设立家长学校。开展“最美家庭道德讲堂”活动,引导社会重视家庭建设。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中小学生以城乡敬老院为依托,定期为老人打扫卫生、送文艺节目、心理抚慰等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责任单位:县文明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各镇(街道、度假区)
三、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专题专栏,宣传报道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三)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县文明办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国家级文明先进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机制,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收集工作。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方案、活动图片(活动现场图片)、工作总结(突出特色、亮点),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