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书

2024年全国第二个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1 10:15:38

为迎接全国第二个“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X〕106号)及省厅、省局指示精神,结合支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及省厅、省局指示精神,以“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为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念创新、方式创新,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为全面推进“四个交通”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支队“路政宣传月”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沈群

  副组长:胡建国徐志胡清生

  领导小组成员:胡存年周维东陆斌王利

  孙晓军郑长生赵辉杜世界

  苏立峰梁宝贵张建军张树科

  李鹏程胡守政李长征韩文胜

  王超高俊韬黄广国谷长勇

  肖伟江锡杰翟红强陆元国

  汪世龙杨煜陈祥胜尹浩

  周丹丹盛涛李军吴崇斌

  王波黄建国蒋辉

  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办公室主任:胡存年周维东

  办公室副主任:姜猛王小中李龙飞

  办公室成员:董理黄靖宇薛松邵沁园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四、宣传内容

  (一)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为重点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典型案例。

  (三)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及典型案例。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五)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成效展示。

  五、活动方式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宣传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扎实开展宣传。加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驻地办公区域等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广场等车流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台,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等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重点加强省界点宣传工作。

  二是依托媒体平台,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高速路政管理工作,使路政管理深入人心。同时,通过媒体访谈、群众问答等方式就群众关心的公路保护问题进行互动。

  三是开拓内容形式,创新宣传格局。充分利用支队网站优势,及时编发“路政宣传月”活动信息,积极联系相关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将“路政宣传月”活动同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及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四是注重贴近社会,全面深化宣传。各路政大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组织人员深入沿线政府规划部门、乡镇、学校、村庄、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等地进行走访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普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了解高速路政,支持和关心高速路政。

  (二)集中开展涉路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违法占道经营、盗窃公路设施等重点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案件,进一步巩固路政执法专项整治成果,确保高速公路产权完整,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路政大队、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路政宣传月”工作作为公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要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的长效宣传机制,深入有效地开展路政宣传工作。

  (二)狠抓落实,制定细化方案。各路政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实施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三)严格把关,注重宣传质量。各路政大队要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活动开展期间,凡涉及路政管理工作的重大(敏感)信息,外宣材料均须经业务科审核后由综合科发布,形成程序规范、各方配合、重质增效的路政宣传工作新格局,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

  (四)统筹安排,扩大宣传效果。为避免宣传同质化,扁平化,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制作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专题报道。其中,支队机关要将宣传活动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综合编发“路政宣传月”相关信息,加强与电台,网络媒体等联系,扩大外宣效果;各路政大队要针对所辖路段路况综合因素,突出重点报道,强化宣传效果。组织相关媒体对热点、焦点新闻进行专题、连续报道,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要强化宣传效果,善用一线的感人事迹和生动事例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挖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展示高速路政支队“服务为本,阳光路政”良好形象。

  (五)强化监督,认真总结提高。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影音图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加强对各路政大队“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推动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路政大队于6月5日前将“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通过支队综合管理系统内部邮件报至综合科黄靖宇处。

  联系人:黄靖宇邵沁园

  联系电话:0551-63672315(综合),0551-63672309(业务),0551-63672317(传真)。

  附件:1.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路政宣传月”宣传任务分解表

  2.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路政宣传月”宣传标语

  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路政宣传月”宣传任务分解表

序号时间主题活动负责单位(部门)备注
15月初与XX交通广播联系,选定人员接受最美交通人节目采访。铜黄大队综合科受访人:铜黄大队陈祥胜
25月5-30日各路政大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际道口、驻地办公区域等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各路政大队
35月5-30日及时编发“路政宣传月”活动信息,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综合科各路政大队
45月5-10日支队统一制作完成支队宣传单页、法律单行本等宣传资料业务科
55月5-15日支队统一制作完成支队宣传册业务科工会
65月10-20日各路政大队联系相关媒体宣传“路政宣传月”活动业务科各路政大队
75月11-15日各大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广场尤其是省际道口设立宣传台,发放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各路政大队
8五月中旬接受XX交通广播、中安在线等媒体采访。综合科受访人:沈群
95月16日-20日各路政大队开展一次走访活动,深入沿线政府规划部门、乡镇、学校、村庄、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场等地进行走访,开展法制宣传。各路政大队
105月18-22日各路政大队结合实际开展针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违法占道经营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业务科各路政大队
115月20-22日邀请新闻媒体前往相关大队采访路政宣传月活动综合科相关大队
12五月下旬选取合安大队等为典型,报道依法治交大背景下支队“三基三化”建设开展情况。合安等大队综合科业务科

  XX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路政宣传月”宣传标语

  1.服务为本,阳光路政。

  2.贯彻《公路法》,保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3.路绎皖韵,政谱华章。

  4.高速路政,驿路呵护。

  5.畅通高速,你我维护;路产路权,不容侵犯。

  6.和谐高速,阳光路政。

  7.加强路政管理,依法治理公路“三乱”。

  8.高速卫士,护路先锋。

  9.高速让生活提速,路政为服务加分。

  10.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1.微笑服务情满高速,温馨交通路政先行。

  12.严禁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交通标志。

  13.保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助力安徽交通跨越发展。

  14.文明执法,路畅政和。

  15.微笑显温馨,执法铸文明。

  16.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超限运输。

  17.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打造全省交通行政执法标杆队伍。

  18.坚持依法治路,全面治理超限超载。

  19.坚决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杜绝一切侵占破坏行为!

  20.微笑服务传真情,文明执法促和谐。

  21.严格执行《公路法》,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2.爱路护路,人人有责。

  23.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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