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女,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河南省信阳市?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她从教29年来,扎根山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爱生如子,教学成果显著,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工作精益求精,是位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2018年6月11日,在护送学生放学回家途中,面对突如其来的三轮车,她奋不顾身冲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遭到车辆严重撞击,后经多方抢救无效,于6月13日因公殉职,为教育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
李芳同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秀楷模,是践行、做“四有”好老师的生动典范。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李芳同志的感人事迹,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活动。
我院在学院研究生教室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由院党总支书记董建民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总支宣传委员王长清副院长讲述了李芳同志的感人事迹,带领大家学习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教育时报》关于李芳同志感人事迹的媒体报道,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从五个方面学习了李芳同志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
通过学习,全院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李芳同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秀楷模,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要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为榜样,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践行,争做“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