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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个人剖析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3 07:49:22

【篇一】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其中,“严以用权”是完全针对党内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党内领导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更应该紧随党中央步伐,严格对照三严三实检查自己的不足,从新树立“严以用权”的行为准则,从思想上牢牢把握戒尺,躬身自省,时时防范权力越轨。

  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要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准则。同志把理想信念形象地比喻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疏于学习、放松思想改造就会“缺钙”。践行“严以用权”,基层工作人员就要通过塑造基本遵循准则补足信念之钙,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

  另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要主动改进个人日常作风建设,把“严以用权”的核心最终落在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实践结果上,坚守“严以用权”底线,这也是衡量最终成果的最重要标准。深入剖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质内涵,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彰显“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使之成为个人行为准则的自觉和习惯。要以先进典型个人为标杆、为镜子,把握精神本质,照出差距和不足,正视和解决自身问题,努力做“四有”干部。另外,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针对基层的实际情况,基层人员要深入基层现场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汲取智慧,把要做的事谋划得更好更实些,真正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敢负责敢担当为荣,严把权力关,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切实做好人民的好公仆。

  【篇二】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书记”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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