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

2019年北京中考政策招生工作的意见(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23:33:49
划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市人力社保局编制技工学校的分学校招生计划,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建议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将编制的招生计划于3月24日前报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
三、关于考试工作
本市继续将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开进行。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2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80分。
(二)体育考试成绩满分40分,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日期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关于评卷工作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坚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分区县评卷”的原则并继续采取网上评卷方式,评卷工作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区县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统一协调安排评卷教师和服务人员,从资金设备、技术保障等多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全市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关于招生录取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录取。
(一)提前招生录取。经市教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等按照批复文件的精神,可参加提前招生录取。未经批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进行提前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要求,可将本校招生总规模的30%列入提前招生。
(二)“名额分配”录取。全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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