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主招生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二)

发布时间:2023-09-15 18:07:50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及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成绩要求:以第4条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其他申请条件入选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认定条件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志愿填报。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单独排队参与专业选择。


  (2)在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认定条件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


  (3)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优惠分值、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各省市的报名人数,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给考生安排认定条件里的专业之一。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报专业都未满足,我校将予以退档。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18。


  2、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执行。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4月5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3、初审结果查询:4月20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同时公布考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复试确认时间:复试确认具体时间见初审结果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报到时间:6月13日


  6、复试考试时间:6月14日


  7、复试成绩查询:6月22日(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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