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报到时间
9月11日~12日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要提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特殊情况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另作处理;逾期不报到者自动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综合楼518。
三、乘车路线
1、西三环航天桥北车站下车,向东至增光路,步行300米,路北为学院正门。
2、701路、118路、392路、653路、公交汽车,在老虎庙站下车,南横过马路进入学院北门。
3、阜成门换乘73路公交车在增光路站下车,向西走50米为学院正门。
4、地铁9号线、6号线,白石桥南站下车(G口出)。
四、收费标准
高起专、专升本:2400元/年
五、报到时须携带
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专升本同学须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
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
一学年学费(现金,不支持刷卡)
六、报到流程
报到注册----核对信息------缴纳学费-----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学生证-----粘贴照片------领取学生手册、开学典礼通知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8856186988561931
地址:北京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100048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1. 学校全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院校代码:12453
3.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到2029年建校80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
6.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本科(4年制)、高职(专科)(酒店管理、旅游管理2年制;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旅游英语、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3年制)。
7.校址及校区: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河北涿州校区。
北京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
涿州校区:河北省涿州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监督及重大问题的督办。
第六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教育部审批,来源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学业水平测试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B、必测科目4C、技术合格。对分数相同考生,依据选测科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上海市和浙江省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为准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我校开设英语课程,除英语外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我校安全工程专业。
第十七条 戏剧影视文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等艺术类专业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和专科批次录取;其他本科、专科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等批次录取。本、专科招生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