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安徽科技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安徽科技学院转专业的要求条件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不断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专业选择权;
第二条 合理利用学校专业师资和教学设备资源;
第三条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在籍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第五条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现象;
第六条 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录取条件。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教务处学期末会同各学院根据专业师资和教学设备等资源情况拟定转入计划数,报学校分管领导审定后公布。
第八条 各学院在基本原则、申请条件及转入计划数的基础上制定考核遴选方案,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第九条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考核遴选方案,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通过登录教务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网报成功的学生至拟转入学院填写确认函,未填写确认函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第十条 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遴选方案组织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转入专业及年级,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一条 教务处对学院拟同意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形成文件下发。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更,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由转入学院负责。
第十三条 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的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须继续修读。
第十四条 已转专业学生由转入学院办理课程补退改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五条 各学院是转专业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转专业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合作培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合作培养专业,通过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只能申请在招生大类内转专业。
第十七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 凡未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求放弃转专业,须在转专业考核后三天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学校收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安徽科技学院所有专业一览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
金融学类(本) | 金融工程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法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翻译 英语 |
化学类(本) | 应用化学 |
地理科学类(本) | 地理信息科学 |
生物科学类(本) | 生物科学 |
机械类(本) |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韩合作) |
材料类(本)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气类(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本)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自动化类(本) | 机器人工程 |
计算机类(本) |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网络工程(中韩合作) |
土木类(本)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土木工程 |
农业工程类(本) |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建筑类(本) |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建筑学 |
生物工程类(本) | 生物工程 |
植物生产类(本) | 农学 |
动物生产类(本) | 动物科学 |
动物医学类(本) | 动物医学 |
药学类(本) | 药物制剂 |
中药学类(本) | 中药学 |
工商管理类(本) |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工业工程类(本) | 质量管理工程 |